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得建議事項?
(A)服勤之方式
(B)行政管理
(C)住宅輔購
(D)辦公環境改善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5), B(308), C(1694), D(1208), E(0) #242712
統計: A(305), B(308), C(1694), D(1208), E(0) #242712
詳解 (共 8 筆)
#682798
依公務人員協會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得建議事項?
(A) 服勤之方式 →「得」提出「協商」。
(B) 行政管理 →「得」提出「協商」。
(C) 住宅輔購 → ( 注意 ! 是「得」提出「建議」 而非「協商」喔 ! )。
(D) 辦公環境改善 →「得」提出「協商」。
ANS : (C)
~解析 :
※《公務人員協會法》( 修正日期 : 民國 95 年 05 月 17 日 ) :
⊙《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6 條 :
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建議:
一、考試事項。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事項。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四、公務人員人力規劃及人才儲備、訓練進修、待遇調整之規劃及擬議、給假、福利、住宅輔購、保險、退休撫卹基金等權益事項。→ (C)
五、有關公務人員法規之制 ( 訂 ) 定、修正及廢止事項。
六、工作簡化事項。
⊙《公務人員協會法》第 7 條 :
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協商:
一、辦公環境之改善。→ (D)
二、行政管理。→ (B)
三、服勤之方式及起訖時間。→ (A)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提出協商:
一、法律已有明文規定者。
二、依法得提起申訴、復審、訴願、行政訴訟之事項。
三、為公務人員個人權益事項者。
四、與國防、安全、警政、獄政、消防及災害防救等事項相關者。
76
2
#231269
| 第 6 條 | 公務人員協會對於下列事項,得提出建議: 一、考試事項。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事項。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四、公務人員人力規劃及人才儲備、訓練進修、待遇調整之規劃及擬議、 給假、福利、住宅輔購、保險、退休撫卹基金等權益事項。 五、有關公務人員法規之制 (訂) 定、修正及廢止事項。 六、工作簡化事項。 |
52
1
#593105
這題還蠻常考的喔! 建議和協商
22
1
#2393733
慣老闆心態:出錢的就是老大;一天到晚說不爽不要做;員工要求福利就被說是過太爽
國家用的招式和慣老闆差不多,但慣老闆剝削勞工會被罵;國家剝削公務員會被稱讚。難怪我們的勞工權益這麼低,根本全民慣老闆心態
20
1
#1387133
協環服行
10
0
#214728
(A)(B)(D) 得協商事項
7
8
#706095
謝謝
5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