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法第2條第一項規定,下列何者說明為非?
(A)無限公司:指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B)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
(C)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D)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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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2), B(161), C(176), D(328), E(0) #354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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