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法規定,公司分為四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無限公司:指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B)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C)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D)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統計: A(7540), B(1893), C(1338), D(1066), E(0) #174052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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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 |
組成人數 |
股東責任 |
法律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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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資 |
1人 |
無限責任 |
商業登記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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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 |
2人 |
無限責任 |
民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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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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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公司 |
2人以上 |
無限責任 |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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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1人以上 |
有限責任 |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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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合公司 |
1人無限、1人有限 |
各負無限、有限責任 |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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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
2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1人 |
負有限責任 |
公司法 |
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無限公司→投資者負連帶無限責任
兩合公司→無限責任股東負連帶無限責任
(A)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依據法令規定,我國的企業可以分為哪幾類?
(A)有限公司、無限公司、兩合公司
(B)有限公司、無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C)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兩合公司
(D)獨資、合夥、公司.
39.合夥企業各合夥人的責任範圍為:
(A)有限清償責任
(B)無限清償責任
(C)連帶有限清償責任
(D)連帶無限清償責任 .
這題的正確答案是 (A)。
? 解析與法規對照
這題考的是《公司法》第 2 條對於四種公司類型的定義。讓我們逐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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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無限公司(錯誤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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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敘述:指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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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法規:《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1 款:「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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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無限公司因為強調股東間的「連帶」無限責任,所以法律規定至少要有二人以上才能設立。題目寫「一人以上」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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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有限公司(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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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敘述: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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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對照:符合《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2 款規定。現在的公司法允許「一人有限公司」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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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股份有限公司(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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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敘述: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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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對照:符合《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自然人需二人以上,但若是政府或法人,只需一人即可發起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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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兩合公司(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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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敘述: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後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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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對照:符合《公司法》第 2 條第 1 項第 3 款規定。兩合公司的特色就是同時存在至少一位無限責任股東與至少一位有限責任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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