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必」減輕或免除其刑?
(A)自首
(B)不能犯
(C)普通未遂犯
(D)中止未遂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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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7), B(450), C(67), D(1494), E(0) #439091

詳解 (共 2 筆)

#696850

(A)第 62 條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受裁判者,減輕其刑。但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

定。

(B)第 26 條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

 

 

(C)第 25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D)第 27 條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者,減輕或

免除其刑。結果之不發生,非防止行為所致,而行為人已盡力為防止行為

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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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5701
原本題目:依刑法規定,下列何者為「必」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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