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之規定,下列有關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所提之不信任案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院長即日解職
(B)行政院院長是否須提出辭職,由總統決定
(C)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
(D)行政院院長職權由立法院院長暫代,最多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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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3), B(50), C(2570), D(12), E(0) #199202

詳解 (共 3 筆)

#3318011

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

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

    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

各機關之組織、編制及員額,應依前項法律,基於政策或業務需要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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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1380

請問D行政院副院長代理最多幾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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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881
權力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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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39966
未解鎖
第 3 條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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