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強迫入學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
(A)適用六歲至十五歲國民之強迫入學
(B)長期缺課係指全學期累計達十四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席者
(C)身心障礙之適齡國民,若核定暫緩入學,最長以一年為限
(D)偏遠地區,因路途遙遠無法當日往返上學之學生,學校應提供膳宿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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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 B(3325), C(290), D(249), E(0) #112937

詳解 (共 3 筆)

#100612
曠課=3日
長期缺(曠)課=7日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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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1838

中輟:

一、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

二、轉學生因不明原因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

長期缺課:

指全學期累計達七日以上,未經請假而無故缺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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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582

第 8 條之 1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發現學生有未經請假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達三天
上,或轉學生未向轉入學校報到者,應通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並輔導其
復學;其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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