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
100年 - 100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重複)#6974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100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重複)#6974 |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100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五等_教育行政:教育法規大意(重複)#6974
年份:
100年
科目:
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
依據「教育基本法」之規定,教育應本中立原則。係指:
(A)學校教育應採有教無類方式,學生無分性別、年齡、能力、地域、族群、社經地位及其他條件,接受教育之機會一律平等
(B)學校教育應採因材施教方式,不同能力的學生應給予不同教育方式,使其能充分發展
(C)學校不得為特定政治團體或宗教信仰從事宣傳,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亦不得強迫學校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參加任何政治團體或宗教活動
(D)學校或教師不得介入任何商業行為,為任何書商、補習班或營利組織從事宣傳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