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最新「特殊教育法」之規定,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一些精神,下列何者是錯誤的?
(A)融合與適性化
(B)公平化
(C)無障礙與個別化
(D)社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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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5), B(1568), C(83), D(102), E(0) #423725

詳解 (共 3 筆)

#665626
特殊教育法第 18 條規定:「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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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4297
特教沒有公平可言,因為要適性教學,強調個別差異性,進而對症下藥,實施對其最有效的教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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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46618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法 EN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6 月 21 日
  1.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之人格及權益,應受尊重及保障,對其學習相關權益、校內外實習及校內外教學活動參與,不得有歧視之對待。
  2. 特殊教育與相關服務措施之提供及設施之設置,應符合融合(A)之目標,並納入適性(A)個別(C)通用設計、合理調整社區(D)無障礙(C)可及性之精神。→→就是沒有X「公平化(B)」
  3. 特殊教育學生遭學校歧視對待,得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提出申訴、再申訴。
  4. 中央主管機關應針對各教育階段提供之合理調整及申請程序研擬相關指引,其研擬過程,應邀請身心障礙者及其代表性組織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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