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現行刑法之規定,下列關於刑之加重與減輕的敘述,何者正確?
(A)無期徒刑減輕者,為 7 年以上有期徒刑
(B)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或為 15 年以下 12 年以上有期徒刑
(C)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之減輕,在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
(D)拘役或罰金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
統計: A(52), B(189), C(1240), D(533), E(0) #194474
詳解 (共 9 筆)
依據現行刑法之規定,下列關於刑之加重與減輕的敘述,何者正確?
(A)無期徒刑減輕者,為 7 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可能啦!
(B)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或為 15 年以下 12 年以上有期徒刑 舊法已更新
(C)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之減輕,在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
(D)拘役或罰金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只有拘役僅減最高度 罰金可減最低及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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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刑法第64條:死刑不得加重。
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
刑法第65條:無期徒刑不得加重。
無期徒刑減輕者,為二十年以下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66條: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減輕者,減輕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
刑法第67條:有期徒刑或罰金加減者,其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之。
刑法第68條:拘役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
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1. 最高度及最低度同加減:有期徒刑 & 罰金
2. 僅加減其最高度:拘役
3. 很好記,刑法第33條規定 拘役:一日以上,六十日未滿,最低度再減就太少了..
以下均以加減二分之一為例〈沒有66條免除其刑之規定〉
1.例如法定刑二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加重時,法定刑成為→三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官需在此範圍內宣告刑期〉。同理
b.減輕時,法定刑成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例如法定刑二日以上十日以下拘役
a.加重時,法定刑成為→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役
b.減輕時,法定刑成為→二日以上五日以下拘役
(A)無期徒刑減輕者,為20年以下15年以上有期徒刑
(B)死刑減輕者,為無期徒刑,或為 15 年以下 12 年以上有期徒刑
(C)有期徒刑、拘役、罰金之減輕,在同時有免除其刑之規定者,其減輕得減至三分之二(類似行政罰法之規定)
(D)拘役或罰金加減者,僅加減其最高度(罰金加減其最高度和最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