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勞工保險條例之規定,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其職業災害保險之保險費是如何負擔的?
(A)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B)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負擔70%,中央政府補助10%
(C)被保險人負擔60%,中央政府補助40%
(D)投保單位負擔80%,中央政府補助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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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8), B(73), C(527), D(44), E(0) #346516
統計: A(68), B(73), C(527), D(44), E(0) #346516
詳解 (共 7 筆)
#932857
勞工保險保險費之負擔,依下列規定計算之:
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
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
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職業災害保險費
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三、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四、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五、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
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一、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六款及第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
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投保單位
負擔百分之七十,其餘百分之十,由中央政府補助;職業災害保險費
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二、第六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六十,其餘百分之四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三、第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二十,其餘百分之八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四、第八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之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保險費及職業災害
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
補助。
五、第九條之一規定之被保險人,其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百分之八十,
其餘百分之二十,由中央政府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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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5183
- 受僱於一定雇主之勞工及在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或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即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及第8條第1項第1款至第3款規定之被保險人):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20%,投保單位擔70%,其餘10%,由政府補助。
- 被裁減資遣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者(即勞工保險條例第9條之1規定之被保險人):普通事故保險費由被保險人負擔80%,其餘20%,由政府補助。
- 自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者(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及年逾65歲已請領其他社會保險養老給付者,再受僱從事工作或於政府登記有案之職業訓練機構接受訓練者):職業災害保險費由投保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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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459
請問第15條一,第6條1~6款及第8條1~3款規定被保險人其普通事故......;職業災害保險費全部由投保單位負擔。
為什麼不是100%由投保單位負擔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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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3809
我也認為有點矛盾 請問有哪位高手可以解答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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