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行政執行法第41 條之規定,因即時強制而遭受特別損失之補償方法為 何?
(A) 回復原狀
(B)金錢補償
(C)金錢補償與回復原狀擇一使用
(D)金錢補償與回復 原狀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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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7), B(1467), C(74), D(61), E(0) #148865

詳解 (共 4 筆)

#209494

行政執行法#41
人民因執行機關依法實施即時強制,制其生命、身體或財產遭受特別損失時,得請求補償。
但因可歸責於該人民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前項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並以補償實際所受之特別損失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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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4421
cf:
即時強制之損失補償:應以金錢為之
不法公權力之國家賠償:金錢賠償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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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5400
即時強制好像沒有恢復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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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432
原本題目:依行政執行法第41 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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