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法第41條第3項但書後段「得單獨對第一項之扣留,逕行提起行政訴訟」
此處的扣留是「事實行為」故係提一般給付訴訟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依行政罰法得單獨對物之扣留逕行提起行政訴訟時,應提起何種訴訟? (A)撤銷訴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