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便宜原則,授權行政機關對於違反下列何等法定最高額罰鍰以下之行為,得免予處罰?
(A)新臺幣三千元
(B)新臺幣四千元
(C)新臺幣五千元
(D)新臺幣六千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907), B(128), C(188), D(220), E(0) #150474
統計: A(9907), B(128), C(188), D(220), E(0) #150474
詳解 (共 3 筆)
#540135
|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應受法定最高額新臺幣三千元以下罰鍰之處罰,其情節輕微,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者,得免予處罰。 前項情形,得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施以糾正或勸導,並作成紀錄,命其簽名。 |
102
0
#1054730
行政罰法 -罰鍰-3千元
行政執行法-怠金-5千元~30萬元以下
70
1
#1586250
行政執行法30條: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其行為不能由他人 代為履行者,依其情節輕重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怠金。 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不行為義務而為之者,亦同。
2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