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東在1人以上,對公司債務所負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稱為?
(A)無限公司
(B)有限公司
(C)兩合公司
(D)股份有限公司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8), B(3215), C(51), D(703), E(0) #153341
統計: A(98), B(3215), C(51), D(703), E(0) #153341
詳解 (共 4 筆)
#407775
公司分為左列四種: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一、無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之公司。
二、有限公司:由一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三、兩合公司:指一人以上無限責任股東,與一人以上有限責任股東所組織,其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債務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有限責任股東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四、股份有限公司:指二人以上股東或政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全部資本分為股份;股東就其所認股份,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24
0
#207700
有限股份是股東2人以上法人股東1人已出資額為限
23
3
#364723
<x人以上>是含x人....,自己老是忘記。
7
0
#4831337

From 網路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