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屬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行政機關不得逕以行政命令代為規範,此稱為什麼原則?
(A)法律優先原則
(B)法律保留原則
(C)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D)後法優於前法原則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83), B(4926), C(50), D(15), E(0) #194177

詳解 (共 2 筆)

#203578
中標法第6條〈法律保留原則〉: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
83
0
#6154702
凡屬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行政機關不得逕以行政命令代為規範,此稱為什麼原則?
(A) 法律優先原則❌
(B) 法律保留原則✔️
  1. 法律保留原則指的是,凡是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或應由法律規定的事項,行政機關不得直接以行政命令來規範,而必須依據法律的授權或由法律直接規定
  2. 這是為了確保法治精神,防止行政權過度擴張,保障人民的權利。
ㅤㅤ
(C)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D) 後法優於前法原則❌
9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