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營/ 民營鐵路機構,其籌備期間或施工期間之工程進行狀況及經濟情況,應多久向交通部報備? 
(A)每周年
(B)每個月
(C)每六個月
(D)每三個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1), B(2886), C(210), D(592), E(0) #193577

詳解 (共 4 筆)

#286470
第 32 條
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應依左列規定,向交通部報備: 一、籌備或施工期間之工程進行狀況及經濟情形,每月報備一次。 二、營運時期之營運狀況,每三個月報備一次。 三、每年應將全部狀況、營業盈虧、運輸情形及改進計畫於年度終結後, 六個月內報備一次。 專用鐵路於工程時期之進行狀況及經濟情形,應每月報備一次。
第 33 條
民營鐵路之經營,以股份有限公司為限。
68
3
#849857
營運前1
營運中3
營運後6
40
1
#285574
地方營/ 民營鐵路機構,其籌備期間或施工期間之工程進行狀況及經濟情況,應多久向交通部報備?

每個月都要報備一次
8
0
#841941
1  3   6
4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1490210
未解鎖
鐵路法 第 32 條 地方營及民營鐵...
(共 1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