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移民業務機構在我國設立分公司,原則上應先向下列何者申請設立許可,並依公司法辦理認許後,再向下列何者領取註冊登記證,始得營業?
(A)內政部;經濟部
(B)入出國及移民署;經濟部
(C)入出國及移民署;入出國及移民署
(D)內政部;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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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5), B(229), C(1195), D(35), E(0) #187813

詳解 (共 3 筆)

#951829
哪裡許可 就 哪裡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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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6072

入出國及移民法

55

經營移民業務者,以公司組織為限,應先向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設立許可,並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後,再向入出國及移民署領取註冊登記證,始得營業。但依律師法第四十七條之七規定者,得不以公司為限,其他條件準用我國移民業務機構公司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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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57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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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561269
未解鎖
名  稱:入出國及移民法   修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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