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營業所不明之本國公司,首次為公示送達,自行政機關黏貼公告之日起,經幾日即發生效力?
(A)翌日
(B) 10 日
(C) 20 日
(D) 60 日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4), B(263), C(974), D(144), E(0) #232150

詳解 (共 3 筆)

#207820
第 79 條
依前條規定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者,依職權為 之。
第 80 條
公示送達應由行政機關保管送達之文書,而於行政機關公告欄黏貼公告, 告知應受送達人得隨時領取;並得由行政機關將文書或其節本刊登政府公 報或新聞紙。
第 81 條
公示送達自前條公告之日起,其刊登政府公報或新聞紙者,自最後刊登之 日起,經二十日發生效力;於依第七十八條第一項第三款為公示送達者, 經六十日發生效力。但第七十九條之公示送達,自黏貼公告欄翌日起發生 效力。
43
2
#2245575

自己家 20

國外    60

再次    翌日

36
0
#1098744
公示送 19劃,與20相去不遠矣~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