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對於婚姻、家庭與性行為自由的態度為何?
(A) 均給與個別的保障
(B) 性行為之自由與個人之人格密不可分,縱使衝擊婚姻與家庭制度,亦受憲法保障
(C) 性行為之自由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D) 刑法通姦罪之規定限制人民的性行為自由,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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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6), B(66), C(445), D(167), E(0) #315597
統計: A(86), B(66), C(445), D(167), E(0) #315597
詳解 (共 3 筆)
#463693
釋字554: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人格不可分離,固 得自主決定是否與何人發生性行為。惟依憲法22條規定:於不妨害社會秩序與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使受保障。==>性行為之自由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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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9064
2020.05.29 下午 4 點,司法院大法官作出解釋,宣告《刑法》 239 條通姦罪違憲,正式除罪化,並且從即日起失效。
多名法院法官認定《刑法》第239條「通姦罪」及《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可單獨對通姦配偶撤告」有違憲之虞,司法院大法官做出第791號解釋,認定違反比例原則、平等原則等,正式宣告違憲,終結85年來的通姦罪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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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7881
憲法對於婚姻、家庭與性行為自由的態度為何?
D
(A) 均給與個別的保障
(B) 性行為之自由與個人之人格密不可分,縱使衝擊婚姻與家庭制度,亦受憲法保障
(C) 性行為之自由應受婚姻與家庭制度之制約
(D) 刑法通姦罪之規定限制人民的性行為自由,違憲->O,釋字第791號:通姦罪已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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