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上題,但共有之不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幾年?
(A)5年
(B)10年
(C)15年
(D)30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7), B(356), C(273), D(692), E(0) #249731

詳解 (共 6 筆)

#224368

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
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前項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但共有之
不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三十年;
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前項情形,如有重大事由,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48
0
#798902
約定不分割共有物之期限

原則5年 
共有之不動產30年
13
0
#610594
原則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例外但書但共有之不動產,不得逾三十年。
7
0
#731743
請問  他的承上題  是承哪題@@
我的"上題"是

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課以相對人行為不行為之義務,而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於行政強制執行時,以何者為執行機關? 
(A)該上級機關和下級機關 
(B)行政執行處 
(C)該下級機關 
(D)該上級機關

4
0
#799012

約定不分割之期限~

原則=>5年

例外~"訂有管理之約定時"=>30年

例外的key word應該是"訂有管理之約定時",而非"共有之不動產"吧

如有誤解,請大大指教~感謝!

3
0
#514373

民法823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