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班小松的語文成績不佳,他的導師李老師於是找資源班的
王老師討論小松是否有學習障礙。王老師檢視小松其他各學科
成績,發現也都接近全班學生分數分佈的尾端。王老師便回應
李老師道:「各科表現都差的學生通常不是學習障礙學生」。王
老師這樣的判斷是根據哪一項柯克(Samuel A. Kirk)用以劃
定學習障礙範疇的標準?
(A) 差距的標準
(B) 排除的標準
(C) 特殊教育的標準
(D) 智力的標準
統計: A(908), B(593), C(228), D(215), E(0) #87118
詳解 (共 6 筆)
依據Kirk與Gallagher對於學習障礙的定義有三個標準
一、差距的標準:潛在能力與實際表現有顯著差異,或內在能力有顯著差異。
對於閱障來說,其智能成績指的是單純的「流體智能」。因為閱讀與語文能力為後天習得的技能,若出現障礙,對其流體智力的影響可能不大,卻可能大大降低其結晶智力的成績,使得其整體的智力成績表現偏低。因此,用來鑑定閱障的智力測驗,其編制內容需是不會受後天學習經驗所影響的非語文性,幾何圖形推理或操作性的題目,即所謂的「超越文化測驗」或「文化公平性測驗」。
*就閱障而言,一般常見的標準是:國語文能力落後其生理年齡應有的表現兩年以上,或與其年籍、智商應有的成就表現兩個標準差以上。但一般來說閱障的其它學科也會因有閱讀方面的障礙而有不佳的表現。
二、排除的標準:排除因智能不足,視、聽覺等感官障礙,或因情緒困擾、行為異常、文化刺激所引起的。
由於這個排除標準,可能會遺漏一些本身可能兼具智能不足與閱讀障礙的學童。因為智能障礙與閱讀障礙並非互斥的障礙。「排除的標準」原是要強調智障與學障不可以是因果關係,並未排除其共同存在的情形。
三、特殊教育的標準:利用一般的教育、輔導方式,仍無法有效學習。
這項標準的存在,早期曾使得閱障成為來自好家庭、就讀好學校,中等階級以上家庭專有的症狀。因為許多來自低社經地位的閱障者,常在一開始就被懷疑是因為不用功或文化刺激不足而被排除掉。
今年也有出現這類題目:
(D)1. 普通班三年級的小明經常寫錯別字,運筆順序也不正確。他的新任導師李老師發現後,便找資源班的王老師討論小明是否有學習障礙。王老師建議立即將小明轉介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王老師這樣的建議不符合哪一項柯克(Samuel A. Kirk)用以劃定學習障礙範疇的標準? (A) 差距的標準 (B) 排除的標準 (C) 智力的標準 (D) 特殊教育的標準
差距的標準:差距正常標準範圍
排除的標準:排除其他可能造成障礙的因素
特殊教育的標準:經過教育之後仍然無法有效學習
所以"各科表都差的學生通常不是學習障礙學生"
可是王老師不是說「各科表現都差的學生通常不是學習障礙學生」
但這裡提的「差距標準」指學習障礙內在外在表現的差異。
有點搞混了
有誰可以提供相關資料嗎??
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