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監察委員行使彈劾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需經監察委員1人以上之提議,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B)需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之提議,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C)需有全體監察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監察委員過半數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D)需有全體監察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監察委員三分之二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8), B(1460), C(68), D(85), E(0) #152729

詳解 (共 2 筆)

#1634277

第7條(監察院)


  (1)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 
  (2)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3)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之彈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二人以上之提議,九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4)監察院對於監察院人員失職或違法之彈劾,適用憲法第九十五條、第九十七條第二項及前項之規定。 
  (5)監察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 
  (6)憲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二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15
0
#5911744
有關監察委員行使彈劾權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需經監察委員1人以上之提議,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B) 需經監察委員2人以上之提議,9人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第3項,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以上之提議,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憲法增修條文第 7 條第3項

III.監察院對於中央、地方公務人員及司法院、考試院人員劾案,須經監察委員以上之提議,以上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不受憲法第九十八條之限制。

(C) 需有全體監察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監察委員過半數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D) 需有全體監察委員四分之一以上之提議,全體監察委員三分之二之審查及決定,始得提出❌
66bad9cf2eb33.jpg
3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233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共 37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