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白鹿洞書院學規〉一文記錄白鹿洞書院學規,下列何者非書院學規?
(A)五教之目: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
(B)為學之序: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C)修身之要:一日之計在於晨,一歲之計在於春,一生之計在於勤
(D)接物之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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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4), B(29), C(169), D(88), E(0) #7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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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21


謝孟臻 高一下 (05/22 15:41):7

《白鹿洞書院揭示》又稱《白鹿洞書院學規》,或稱《白鹿洞書院教條》。朱熹於宋淳熙七年(1180年)知南康軍時所制定。揭示中確定五教之目為「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為學之序為「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修身之要為「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遷善改過」,處事之要為「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接物之要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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