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獲得其所申請之營業補貼,因同業乙不服提起訴願,而遭訴願機關以訴願決定撤銷時,某甲應如何 請求救濟?
(A)某甲應提起訴願及課予義務訴訟,請求原處分機關作成新的營業補貼處分
(B)某甲應提起訴願及撤銷訴訟,請求撤銷該訴願決定
(C)某甲應直接提起撤銷訴訟,請求撤銷該訴願決定
(D)某甲應直接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原處分機關作成新的營業補貼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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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64), B(714), C(2386), D(429), E(0) #737373

詳解 (共 3 筆)

#1008098
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3項:
訴願人(乙)以外之利害關係人(甲),認為第一項訴願決定,損害其權利或法律上之利益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撤銷訴訟。(甲得直接提起撤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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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064
題目有點疑問,甲獲得其所申請之營業補貼,乙不服是指甲有補貼而乙沒有對吧,那乙應該也去申請營業補貼或是打課予義務(怠為處分或拒絕處分)訴願、訴訟,為何會把甲的撤銷(甲營業補貼並無影響乙吧)---就算甲是因違反行程法119條獲得營業補貼,乙也不能主張不法之平等,頂多是舉發甲被撤銷,但甲也是要打撤銷訴願、訴訟,乙根本無訴願理由吧(因為題目並看不出來乙跟甲有利害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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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699
他要撤銷不是甲的補貼,要撤銷的是機關不服的決定是對乙的決定,這樣一來乙有可能會拿到補貼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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