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納新公共行政學者與黑堡宣言學者之論點,兩者所共同認同的主張為:
(A)尊重市場機制,反對小而美的政府
(B)強調民主行政的規範理論
(C)文官集團的代表性與專業權威
(D)公民精神與公民參與
統計: A(89), B(614), C(181), D(242), E(0) #241350
詳解 (共 2 筆)
歸納新公共行政學者與黑堡宣言學者之論點,兩者所共同認同的主張為:
(A)尊重市場機制,反對小而美的政府
(B)強調民主行政的規範理論
(C)文官集團的代表性與專業權威
(D))公民精神與公民參與
~解析 :
(A)尊重市場機制,反對小而美的政府 →「黑堡宣言」。
(B)強調民主行政的規範理論
(C)文官集團的代表性與專業權威 →「黑堡宣言」。
(D))公民精神與公民參與 → 「新公共行政」。
~詳解 : 「新公共行政」 V.S.「黑堡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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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行政 |
黑堡宣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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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起 |
一、瓦爾多 ( Waldo ) 於1968年,有感於「公共行政」正處於一個「革命的時代」。 二、於是瓦爾多 ( Waldo ) 於1968年資助33位年輕的公共行政學者,在美國紐約的雪城大學的「明諾布魯克會議中心」舉行研討會,徹底檢討「公共行政」所「面臨的問題」以及「未來應發展的方向」。 三、由於其與「傳統」主流「公共行政」之「研究重心不同」,故自稱所提倡者為「新公共行政」( 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NPA )。 ※「新公共行政」的提出 : (一)「1968年」:瓦爾多 ( Waldo ) → 「第一次」公共行政會議。(二)「1988年」:「第二次」公共行政會議 →《邁向新公共行政 : 明諾布魯克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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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以萬斯來( Wamsly ) 為首的五位美國維吉尼亞多元理工學院暨州立大學的學者,以「腦力激盪」的方式,共同發表一篇名為《公共行政與治理過程:轉變政治對話》的文章,旨在「發揚」並「修正」新公共行政的主張。 ※「黑堡宣言」的提出 : (一) 「1983年」: →《新公共行政與治理過程》。 (二)萬斯來( Wamsly ) : 探討「本質」與「職能」,認為其「行政」是「民主政府治理過程」的「必然分子」,是「公共利益」的「捍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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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稱 |
*明諾布魯克觀點 *新左派主義 |
*奠基於制度的明諾布魯克觀點 *新制度論 ( Neo-institutionalis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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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物 |
瓦爾多 ( Waldo )、丹哈特(Denhardt )、全中燮 ( Jun )、傅德瑞克森 ( Frederickson ) |
萬斯來 ( Wamsly ) → [ 黑堡宣言首席執筆 ]、羅爾 ( Rohr )、顧塞爾 ( Goodsell )、懷特 ( White )、伍夫( Wol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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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論點 |
1. 理論研究趨向「入世相關」的「公共行政」,亦即試圖將「理論」與「時務」結合,以解決「當代」的「社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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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人員」應可成為具有「自我意識」的「公共利益受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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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共行政」 V.S.「黑堡宣言」之「共同內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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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二者均彰顯了行政人員是「主權受託者」的理念角色,亦即行政人員必須秉持「專業知識」的「良知」,善用「職權」與「裁量」,以高尚的情操擇善固執,追求政 府治理體系過程中「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並爭取「弱勢族群」的「公道正義」,實踐「守護型行政」的真義。 2. 二者均強調「公共行政人員」應負起「專業責任」。 3. 歸納「新公共行政」學者與「黑堡宣言」學者之論點,二者皆強調「民主行政」的「規範理論」。 ※關於「民主行政」之補充 : 1.「民主行政」相較於「威權行政」,強調「平等」、「多元」、「參與」及「開放」。 2.「民主行政」觀念下的「行政裁量」應考量對「正當程序」的「尊重」。 3. 丹哈特(Denhardt)指出,過去「行政理論」顯現了三個特點 →「政治與行政二分」、「運用科學原理」、「強調行政效率」,然今後要走向「民主行政」。 4. 全中燮( Jun )主張的「民主行政」的「特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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