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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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2), B(141), C(216), D(5236), E(0) #171204

詳解 (共 7 筆)

#226114

反對合併的債權人並非無任何救濟方-準用無限公司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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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合併的少數股東可以請求公司買回股份-放棄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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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535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合併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由董事會作成合併契約 
(B)合併議案必須經過股東會同意通過 
(C)反對合併的少數股東可以請求公司買回股份 
(D)反對合併的債權人並無任何救濟方法→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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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 第73條(公司合併之程序)
  公司決議合併時,應即編造資產負債表及財產目錄。 
  公司為合併之決議後,應即向各債權人分別通知及公告,並指定三十日以上期限,聲明債權人得於期限內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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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567
C和D二者並無衝突 債權人和少數股東是不一樣的

D的條文在公司法第73條 債權人得提出異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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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0633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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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937
D的規定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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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208

C跟D本質上便有衝突,所以立即可以C及D作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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