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條:
毀棄、損...
(C) §135 Ⅰ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指以物理的力量直接或間接加諸於人之身體,故甲推倒員警成立第135條之罪(D) §140 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署公然侮辱者亦同。
甲不服警察指示,一方面,將辦公室之座椅踢壞;另一方面, 大罵警察三字經,並推倒製作筆錄之員警。
是推人不是毁公物喔~~健康題喔
甲因車子擦撞被帶至警察局製作筆錄,甲不服警察指示,一方面,將辦公室之座椅踢壞;另..-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