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為暗助友人丙,乃施壓乙建商必須將興建工程低價發包給丙營造公司,否則將對其家人不利,乙不得已遂與丙訂定
不利的工程承攬契約,惟丙毫不知情。1 年後,甲因涉案入獄服刑,乙得主張何種權利?
(A)乙得向丙主張該承攬契約無效
(B)必須丙明知或可得而知甲的行為,乙方得向丙主張該承攬契約無效
(C)乙得向丙主張撤銷該承攬契約
(D)必須丙明知或可得而知甲的行為,乙方得向丙主張撤銷該承攬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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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 B(50), C(473), D(184), E(0) #220435
統計: A(39), B(50), C(473), D(184), E(0) #220435
詳解 (共 9 筆)
#32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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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 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
但書,如為詐欺,需相對人所明知才可撤銷,脅迫則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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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293
詐欺係由第三人(甲)所為,需相對人(丙)明知始得撤銷;反面解釋,本題脅迫則不必相對人(丙)明知即可撤銷,故D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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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2392
一年後,甲入獄(脅迫終止),民法93條的1年除斥期間才起算,故乙仍得向丙撤銷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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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415
本題是脅迫,依92條第1項得撤銷,又第93條規定應於脅迫終止後一年內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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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762
還是...涉案服刑後,才算脅迫終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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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975
可是這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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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3246
$9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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