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與乙女未為婚姻登記而共同生活時,乙女懷有胎兒丙,就三者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出生後,乙須為認領,丙始成為乙之婚生子女
(B)丙出生後,甲於認領前死亡,丙得向甲之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
(C)丙出生後,甲認領丙之效力,於甲為認領時起生效
(D)丙出生後,經甲認領,乙、丙皆不得否認之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94), B(5502), C(1447), D(418), E(0) #321854

詳解 (共 10 筆)

#308261
c: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
(共 2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47
8
#391864

非婚生子女相關法條:

民法§1063(婚生子女之推定及否認)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民法§1064(準正)


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民法§1065(認領之效力、認領之擬制及非婚生子女與生母之關係)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民法§1066(認領之否認)

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民法§1067(認領之請求)


有事實足認其為非婚生子女之生父者,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得向生父提起認領之訴。


前項認領之訴於生父死亡後得向生父之繼承人為之。生父無繼承人者,得向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之。

 

民法§1069(認領之效力-溯及效力)


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力溯及於出生時。但第三人已得之權利,不因此而受影響。

 

民法§1070(認領之效力-絕對效力)


生父認領非婚生子女後,不得撤銷其認領。但有事實足認其非生父者,不在此限。

121
0
#906548

A:乙為生母,不需要認領

B:正確

C:出生時,而不是認領時

D:乙丙皆可否認之

51
3
#2551679

(A)丙出生後,乙須為認領,丙始成為乙之婚生子女 即為婚生子女
(B)丙出生後,甲於認領前死亡,丙得向甲之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 
(C)丙出生後,甲認領丙之效力,於甲為認領時起生效 出生時
(D)丙出生後,經甲認領,乙、丙皆不得否認 乙丙得否認

43
4
#3074868

19.甲男與乙女未為婚姻登記而共同生活時,乙女懷有胎兒丙,就三者之法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出生後,乙須為認領,始成為乙之婚生子女 

                                            →視為

非婚生子女視為生母之婚生子女,不用認領

(B)丙出生後,甲於認領前死亡,丙得向甲之繼承人提起認領之訴 

老爸翹辮子,還可以找他繼承人要求認領

(C)丙出生後,甲認領丙之效力,於甲為認領時起生效

                                              →追溯到出生時 

(D)丙出生後,經甲認領,乙、丙皆得否認之 

不想要被爸爸認領也可以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1 年 - 101年 初等考【法學大意】-一般行政#7450

答案:B


32
2
#308260
d: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
(共 2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1
0
#490468
我直接聯想到已故的王創辦人,所以選B
26
2
#742030
你上一個問題,你看王永慶先生的家庭,死後突然有個四房來向王家子孫說她的小孩是王先生的小孩而提認領之訴,如果認領了,四房的小孩就可以認祖歸宗,並可以繼承遺產了~~

下一句問題,他是說,某男對某女的小孩以為是他的而想認他回來,但某女或小孩可說「你才不是我爹咧!」因為那小孩根本不是某男的,認領的要件之一是他們必須有血緣關係,如果不是不能認領!
生父可能是在說,他們都以為他是親生爹爹,但有可能不是~
12
1
#4782169
民法 第 1069 條非婚生子女認領之效...
(共 49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8
0
#1122656
民1066

5
3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65686
未解鎖
名  稱:民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
(共 13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