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工作者對於藥物濫用者除了要尊重案主自決等項條件外,其實務原則有下列幾項,何者不在其中?
(A)了解與成癮者有關的生物性、心理性與社會性因素
(B)了解治療的雙重目標是停止藥物與酒精使用,並恢復家庭、職場、社區的正常生活
(C)了解種族與族群、年齡、性別等個人特質因素對藥物濫用的盛行狀況
(D)運用策略強化個人的動機與社會支持使案主能完成處遇計畫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4), B(196), C(1189), D(201), E(0) #556324
統計: A(74), B(196), C(1189), D(201), E(0) #556324
詳解 (共 6 筆)
#897186
我選C是因為,它是在研究種族與族群、年齡、性別等個人特質因素對藥物濫用的盛行狀況
而非對案主實際有助益的直接服務和處遇方法,
而非對案主實際有助益的直接服務和處遇方法,
所以,針對藥物濫用者個案,無實務上的直接幫助~~
35
0
#897872
C會造成標籤化的做用,所以在藥物爛用的處遇中不應針對特定族群工作。
20
0
#897882
所以,,,除非是以治療團體,,,像是戒煙團體之類,,,才不會有標籤化的做用?
還是藥物爛用,它有特別的狀況,,特別容易標籤化?
7
0
#986914
以族群、年齡、性別來區分,會不會是以偏概全的概念?
所以才有標籤化的疑慮。
所以才有標籤化的疑慮。
6
0
#894532
求解!!謝謝~~
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