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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 -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99學年度體育教師甄選初試試題#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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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9年 -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99學年度體育教師甄選初試試題#2281 |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9年 - 臺北市立介壽國民中學99學年度體育教師甄選初試試題#2281
年份:
99年
科目:
教甄◆體育專業
籃球比賽中,如果一位已經五次犯規下場的球員又再度作為替補球員進入場內比賽,這項行為將被宣判
(A)違例,由對隊發界外球
(B)技術犯規,並登記在該隊教練名下
(C)犯規,並登記該名球員名下
(D)技術犯規,該隊教練需背叛離場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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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站僕】摩檸Morning.
B2 · 2017/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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