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於1990年通過的障礙者教育法案(IDEA)規定為幾歲以上的障礙者少年研訂轉銜計畫?,
(A)十三歲
(B)十四歲
(C)十五歲
(D)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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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30), C(36), D(128), E(0) #327651

詳解 (共 3 筆)

#481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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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4152
我覺得這題改"最晚幾歲以前需擬訂"會較適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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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3156

1990(PL101-476)在16歲前,要於IEP中訂定轉銜服務及其目標,可提早至14歲時開始。

1997(PL105-17)將身心障礙學生接受轉銜服務的年齡提前至14歲

2004(PL108-446)取消1997年轉銜14歲之規定,改回16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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