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院七十九年度判字第一八五一號判決認為,在商標評定之爭訟程序未終結前,法律或事實有所變更時,應依變更後法律或事實處理,即肯定何種原則可作為行政法之一般原則?
(A)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B)情事變更原則
(C)信賴保護原則
(D)比例原則
統計: A(954), B(2558), C(145), D(16), E(0) #147974
詳解 (共 9 筆)
這題怪怪的
所謂情勢變更原則發生要件要先有法律關係之成立
題目說明法律關係尚在"爭訟中"
法律關係尚未發生
這題應該是跟不溯及既往底下的"不真正溯及既往"有關才對!!!
行政法院75年5月份庭長評事聯席會議,決議節錄:
一、按商標在核准註冊以前,尚屬準備註冊之程序,必自註冊之日始取得商標專用權,申請註冊之商標,在註冊程序未終結前,法律或事實有所變更時,主管機關應依變更後之法律或事實處理,為本院57年判字第95號判例所明示,本題據以核駁之註冊商標既經商標主管機關撤銷處分,未終結之商標註冊事件,自應案變更後之事實處理。
三、基於裁判之安定性原則,情事變更原則,僅適用於爭訟程序尚未終結之案件,至於已終結者,應不再適用之列,自毋庸重為審理。
資料來源:https://books.google.com.tw/books?id=JcMIEAAAQBAJ&pg=SA2-PA51&lpg=SA2-PA51&dq=%E8%A1%8C%E6%94%BF%E6%B3%95%E9%99%A279%E5%B9%B4%E5%BA%A6%E5%88%A4%E5%AD%97%E7%AC%AC+%221851%22+%E8%99%9F&source=bl&ots=dQyneLgE6S&sig=ACfU3U3-dZPU6rR7pfrUIZPIcZRH92mTdA&hl=zh-TW&sa=X&ved=2ahUKEwi9s4yEyOH2AhW9r1YBHTqZBUwQ6AF6BAgPEAM#v=onepage&q=%E8%A1%8C%E6%94%BF%E6%B3%95%E9%99%A279%E5%B9%B4%E5%BA%A6%E5%88%A4%E5%AD%97%E7%AC%AC%20%221851%22%20%E8%99%9F&f=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