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有經濟上困難,無力繳納保費而有欠繳之情形時,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行政院衛生署全民健康保險局應採取何種措施?
(A)協助其向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辦理無息貸款
(B)課徵滯納金促其繳費
(C)保費與滯納金繳清之前,採取鎖卡措施,暫時停止給付
(D)課徵罰鍰,以貫徹強制性社會保險之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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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545), B(302), C(390), D(125), E(0) #310320

詳解 (共 4 筆)

#543198
無力繳納健保費者,有那些協助措施?

一、健保費補助

各級政府對特定弱勢者補助健保費,包括收入戶、無職業榮民、失業勞工及眷屬、身心障礙者、中低收入70歲以上老人及未滿18歲兒童及少年、20歲以下55歲以上之無職業原住民等。

二、欠繳保險費協助

1.紓困貸款
具備「全民健康保險經濟困難認定標準」所訂資格之民眾,得向健保紓困基金申請無息貸款償付積欠之健保費及應向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繳納而尚未繳納之自行負擔醫療費用,一年後再開始還款。 
 

2.愛心轉介 
 健保局各區業務組協助轉介公益團體、企業及個人代繳其保險費。 
 

3 辦理分期攤繳保險費
 因一時經濟困難無力一次繳清保險費者,可申請分期繳納,減輕其投保之壓力。

三、醫療保障措施

對於未加入健保或有欠費之民眾,如發生急重症需醫療者,可持有村里長或醫院所出具之清寒證明,即可先以健保身分就醫。

 資料來源 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spx?menu=8&menu_id=26&WD_ID=26&webdata_id=744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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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7104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99條(紓困基金之設置及申貸補助

  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設置紓困基金,供經濟困難,無力繳納保險費之保險對象無息申貸或補助本保險保險費及應自行負擔之費用。 
  前項申貸,除申貸人自願提前清償外,每月償還金額,不得高於開始申貸當時之個人保險費之二倍。 
  第一項基金之申貸及補助資格、條件、貸款償還期限與償還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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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7786
此題在考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99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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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2559

一般逾期會收滯納金;但如果是經政府認定的「經濟困難者」,則優先提供紓困貸款等協助,且不適用滯納金的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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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694858
未解鎖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法 EN 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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