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有關特殊教育家庭支援服務,下列何者有誤?
(A)各級學校應提供諮詢、輔導等支援服務
(B)特殊教育學生家長至少一人為學校之家長會委員
(C)各級學校應指定專責單位辦理特殊教育學生之家庭支援服務
(D)家庭支援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一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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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3), B(168), C(259), D(1535), E(8) #183874
統計: A(53), B(168), C(259), D(1535), E(8) #183874
詳解 (共 10 筆)
#257352
開學後二週內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家庭支援服務內容並告知學生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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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709
B不覺得有問題嗎???應該是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一人為學校家長會委員比較對吧??
不知大家的建議??
因為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包含了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及資賦優異學生家長,所以嚴格說B也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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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3774
特教法第 46 條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
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
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那B是???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
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
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那B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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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9835
B也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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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485
此為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 92 年 08 月 07 日 )
第 17 條
本法第二十六條所定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支援服務,應由各級學校指定專責單位辦理。其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週內告知特殊教育學生家長;必要時,應依據家長之個別需要調整服務內容及方式。
但新的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已經沒有此條款
補充題:
特教法有關特殊學生家長權益之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特殊學生家長至少有一位為家長會理事
(B)有關學校所提供的家庭支援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周內告知家長
(C)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
(D)家長代表參加各校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A)特殊學生家長至少有一位為家長會理事
(B)有關學校所提供的家庭支援服務內容應於開學後二周內告知家長
(C)參與個別化教育計畫之擬定
(D)家長代表參加各校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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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588
| 第 46 條 |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 務。 前項所定支持服務,其經費及資源由各級主管機關編列預算辦理。 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該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學校 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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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9997
答案應為B和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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