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
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25972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25972 |
科目:
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4年 - 104 移民行政特種考試_四等_移民行政:行政法概要與刑事訴訟法概要#25972
年份:
104年
科目:
行政法與刑事訴訟法
複選題
23 刑事訴訟法規定之期間,下列之敘述,何者錯誤?
(A)上訴期間為 10 日,自送達判決後起算
(B)第一次審判期日之傳票,至遲應於 7 日前送達
(C)再議期間為 5 日,自收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起算
(D)羈押被告,偵查中不得逾 2 月,審判中不得逾 3 月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