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身心障礙組、業務、外勤銷售、地政、 一般農業: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126224
年份:114年
科目:台糖◆民法概要
30.民法保障權利人可對其財產自由處分,但當權利人處分其財產時,卻可能造成他人的 損害,因此民法將權利社會化,權利人行使權利時須注意是否影響他人。下列敘述中, 哪些情況即是權利社會化的結果?
(A)為保障公益,允許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他人已公開之創作
(B)為節省時間,在位於住宅區的自家土地上堆置大量垃圾
(C)為增加居住空間,住戶將屋內用於支撐大樓的梁柱拆除
(D)為方便行人通行,禁止將商品擺置於商家私人的騎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