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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試)警大◆警察勤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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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 110 中央警察大學_警佐班第41期(第1、2類):警察勤務#9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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複選題
39.下列何者屬於警政民間化(Privatization of Policing)的作法?
(A)維安特勤小組
(B)社區巡守組織
(C)快速打擊部隊
(D)私人保全公司
(E)警察志工團體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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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1543), C(22), D(1330), E(1444) #2647516
詳解 (共 2 筆)
gogoro
B2 · 2021/03/29
#4624259
公私協力刪除公家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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蝦皮:警察法規白話解題
B1 · 2021/03/08
#4581314
關鍵字:民間化→用身分判斷 (A)...
(共 8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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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試題
複選題40.警察機關處理聚眾活動的原則,下列何者正確? (A)行政中立 (B)取締非法 (C)以暴制暴 (D)保障合法 (E)防制暴力
#2647517
1. 關於緩起訴,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緩起訴處分期間為 1 年以上 3 年以下,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B)追訴權之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C)被告於緩起訴期間內,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檢察官得依職權 或依告訴人之聲請撤銷原處分,繼續偵查或起訴 (D)檢察官為緩起訴處分者,得命被告於一定期間內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 之損害賠償
#2647518
2. 關於審判中被告之卷證資訊獲知權,依我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宗及證物之影本。但卷宗及證物之內容與被告被訴事 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之隱私或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B)被告於審判中經法院許可者,得在確保卷宗及證物安全之前提下檢閱之。但有A選項但書 情形,或非屬其有效行使防禦權之必要者,法院得限制之 (C)對於AB選項之但書所為限制,被告不得提起抗告 (D)持有A選項卷宗及證物內容之人,不得就該內容為非正當目的之使用
#2647519
3. 關於不得上訴第三審(《刑事訴訟法》第 376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依照司法院釋字第 752 號解釋,《刑法》第 320 條竊盜罪之案件,就經第一審判決有罪,而 第二審撤銷原審判決並自為有罪判決,規定不得上訴第三審部分,與《憲法》第 16 條保障 人民訴訟權之意旨有違 (B)《刑法》第 335 條侵占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 院所為不受理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 之人得提起上訴 (C)《刑法》第 339 條詐欺罪之案件,經第二審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但第一審法 院所為無罪之判決,經第二審法院撤銷並諭知有罪之判決者,被告或得為被告利益上訴之 人得提起上訴 (D)依前述但書規定上訴,經第三審法院撤銷並發回原審法院判決者,不得上訴於第三審法院
#2647520
4. 關於《刑事訴訟法》之鑑定留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因鑑定被告心神或身體之必要,得預定 14 日以下之期間,將被告送入醫院或其他適當之處所 (B)鑑定留置票,偵查中由檢察官簽名,審判中由法官簽名 (C)鑑定留置之預定期間,法院得於審判中依職權或偵查中依檢察官之聲請裁定縮短或延長 之。但延長之期間不得逾 4 月 (D)對被告執行鑑定留置者,其鑑定留置期間之日數,視為羈押之日數
#2647521
5. 警察甲涉犯《刑法》第 213 條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第一審法院於民國 109 年 5 月 24 日將訂於 同年 5 月 29 日 11 時之第一次準備程序期日傳票送達甲,另於同年 11 月 6 日進行審判期日程 序。甲於法院 109 年 5 月 29 日行準備期日已詳為陳述,並就卷內相關卷證資料均同意有證據 能力,於其後之審判期日復為相同供述且已參與辯論,甲對於上開審判期日就審期間不足並無 異議。案經二審後,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涉犯的案件屬於《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故不得上訴第三審 (B)甲涉犯的案件非屬《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且因訴訟程序違背法令,故得上訴第三審 (C)甲涉犯的案件非屬《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雖因訴訟程序違背法令,但對判決結果顯然 無影響,故不得上訴第三審 (D)甲涉犯的案件非屬《刑法》第 61 條所列各罪,且因訴訟程序違背法令,故得上訴第三審
#2647522
6. 《刑法》第 78 條第 1 項本文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 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其假釋。」依司法院釋字第 796 號解釋,其違反下列何項憲法原則? (A)明確性原則 (B)比例原則 (C)不當連結原則 (D)罪責原則
#2647523
7. 下列何種情形,甲成立《刑法》第 27 條第 2 項準中止未遂? (A)甲基於殺人故意而將乙亂砍十幾刀後隨即離去,乙經路人報警送醫,幸未死 (B)甲基於殺人故意而將乙亂砍十幾刀後,突心生悔意,故甲乃以手機打電話叫救護車;但在 救護車抵達前,乙已被路人送醫救治,乙幸未死 (C)甲基於殺人故意而將乙亂砍十幾刀後,突心生悔意,故甲乃以手機打電話叫救護車;但在 救護車抵達前,乙已被警察送醫救治,可惜仍因傷重致死 (D)甲基於殺人故意而將乙亂砍十幾刀後,突心生不忍而立即迅速急救,但乙仍因傷重不治而死
#2647524
8. Uber 司機甲因過年期間生活作息紊亂,大年初六開工上班時精神不濟,為了提神,喝了 2 瓶 保力達 P 後,開始一天工作。孰料保力達 P 仍然不夠力,途中不時精神恍惚,突然不小心撞擊 清晨路跑的乙。由於甲的車速頗快,乙被撞飛起來後,頭部著地,甲趕緊停車下來查看,附近 路人見狀立即報警前來處理,但乙因頭部大量出血不治身亡。甲經警察酒測,呼氣酒測值超出 每公升 0.25 毫克以上。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不能安全駕駛罪與業務過失致死罪,想像競合 (B)不能安全駕駛致死罪 (C)不能安全駕駛罪與業務過失致死罪,數罪併罰 (D)不能安全駕駛罪與過失致死罪,數罪併罰
#2647525
9. 砂石車司機甲深夜駕駛砂石車行經 N 市環市道路,在十字路口路口轉彎處,砂石車車後輪不 慎擦撞到騎乘機車外送餐飲的 A。A 人車倒地受傷,但甲卻全然未覺,繼續往前行駛,經路人 B 報警後,始被警察攔截。問甲之行為應如何論罪? (A)甲成立過失傷害罪與肇事逃逸罪 (B)甲僅成立業務過失傷害罪 (C)甲僅成立過失傷害罪 (D)甲成立業務過失傷害罪與肇事逃逸罪 刑法及刑事訴訟法3
#2647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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