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9.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中央衛生主管機關為整合緊急醫療救護資源,強化緊急應變機 制,應建立緊急醫療救護區域協調指揮體系,委託醫療機構於各區域內組成區域緊急醫療應變 中心所辦理之業務,其屬下列何者?
(A)即時監控區域內災害有關緊急醫療之事件
(B)建置區域內災害醫療資源之資料庫
(C)緊急醫療救護資源規劃及實施方案之諮詢
(D)聯絡救護運輸工具之設置機關(構)執行緊急救護業務
(E)定期辦理年度重大災害有關緊急醫療之演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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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37), B(144), C(63), D(49), E(131) #2919916

詳解 (共 4 筆)

#6061490
(A) 即時監控區域內災害有關緊急醫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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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依第五條第二項之緊急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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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12137
緊急醫療救護法 第9條
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依第五條第二項之緊急醫療救護區域協調指揮體系,委託醫療機構於各區域內組成區域緊急醫療應變中心(以下簡稱區域應變中心),辦理下列業務:
一、即時監控區域內災害有關緊急醫療之事件。
二、即時掌握區域內緊急醫療資訊及資源狀況。
三、建置區域內災害醫療資源之資料庫。
四、協助規劃災害有關緊急醫療事件之復健工作。
五、定期辦理年度重大災害有關緊急醫療之演練。
六、跨直轄市、縣(市)之災害發生時,協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調度區域內緊急醫療資源,進行應變工作。
七、協助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指揮區域內急救責任醫院派遣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大量緊急傷病患。
八、其他有關區域緊急醫療災害應變事項。
前項第六款與第七款調度、指揮之啟動要件、指揮體系架構、應變程序及其他應配合事項之辦法,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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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域應變中心ABE

緊急救護醫療諮詢委員會 C


119指揮中心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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