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4. 下列關於公同共有,哪些選項正確?
(A)公同共有物之分割,原則上準用分別共有物分割之規定
(B)公同共有物若讓與他人,則公同共有關係消滅
(C)公同共有關係與法人相同,具有獨立人格
(D)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得隨時請求分割公同共有物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512), B(335), C(100), D(302), E(3) #1852062

詳解 (共 3 筆)

#2993506

第829條(公同共有物分割之限制)

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其公同共有物。 

第830條(公同共有關係之消滅與公同共有物之分割方法)

  公同共有之關係,自公同關係終止,或因公同共有物之讓與而消滅。 
  公同共有物之分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 
【法律另有規定】§829
16
0
#2967908
第 830 條 公同共有之關係,自公同關...
(共 11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4816739
公同關係存續中,各公同共有人,不得請求分割其公同共有物。
公同共有之關係,自公同關係終止,或因公同共有物之讓與而消滅。
公同共有物之分割,除法律另有規定外(829),準用關於共有物分割之規定(823)。
第 823 條
各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
的不能分割或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前項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但共有之
不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三十年;
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前項情形,如有重大事由,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987750
未解鎖
第 830 條   公同共...
(共 166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