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8 甲為內政部眷舍現住戶,申請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規定,發給搬遷補助費,內政部認其不合現住戶之要件,予以拒絕。甲得循下列何項程序救濟?
(A)訴願、課予義務訴訟
(B)復審、撤銷訴訟
(C)復審、課予義務訴訟
(D)提起給付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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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052), B(298), C(2139), D(1344), E(68) #410680
統計: A(3052), B(298), C(2139), D(1344), E(68) #410680
詳解 (共 10 筆)
#611589
『甲為內政部眷舍現住戶』,所以甲必為公務員/公務員遺族
依公務員保障法25條規定,此二者若認為行政處分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
此外,申請案件遭否准是用『課與義務訴訟』,要求行政機關做出某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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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5534
考選部更正答案
A或C均給分
A或C均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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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760167
回應9F,可能有被試題疑義說,題目不清,無法斷定是否為公務員本人、遺族、關係人等,就可能AC都給分
陳治宇老師有說過,有時候雖然考選部改答案,但不見得是最正確的,是被學生試題疑義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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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14554
參 照: | 最高行政法院 99 年度 12 月份第 1 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
相關法條: | 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 4、25、102 條 ( 92.05.28 ) 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 第 3、9 條 ( 98.10.21 ) 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 第 6、7 條 ( 88.12.14 ) |
決 議: | 按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辦法或嗣後發布及修正之中央各機關
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係行政院為推行輔助中央公教人員購置住宅
政策,有效處理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所訂定之法規;其中關於眷
舍合法現住人於一定期間內遷出者所為 1 次補助費之發給,乃有利該等
房地騰空標售事項之進行,對合乎條件者所為具獎勵性質之給與,而於中
央公務人員購置住宅貸款基金項下列支;可知,此 1 次補助費之發給,
並非本於任職獲准配住房屋之使用借貸關係而生,乃各機關學校基於上述
法規規定所為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而其所為否准發給
之決定,性質上為行政處分,因此而生之爭議自屬行政法院權限之事件。
|
附帶決議:現職或非現職公務員及公務人員保障法第 102 條所列人員暨其遺族, 依「中央各機關學校國有眷舍房地處理要點(或辦法)」之規定,請求機 關或學校認定其為「合法現住人」並函轉公務人員住宅及福利委員會發給 補助費,係主張其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應依公務人員保障法之規 定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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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903
請問如果甲身分是公務員或公務員遺族,那為何考選部後來A訴願也對了呢?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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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997
如果:考選部更正答案 A或C均給分。建議阿摩 這題送分|或改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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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932
做這題時就覺得奇怪,為何選項會出現二個復審,
果然是陷阱,沒有注意到曾是公務員
果然是陷阱,沒有注意到曾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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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4466
考選部更正答案 A或C均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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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157
為什麼不是訴願、課予義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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