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6 有關法院之調解與訴訟上和解,下列何者正確?
(A)於開始進行訴訟程序後,受訴法院得視事件之需求而依職權將事件移付調解以解決紛爭
(B)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時,亦得合意將事件移付調解
(C)法院試行和解僅能以訴訟標的為對象而成立
(D)法院之調解與訴訟上和解,均為法院所進行之程序,因此當事人所應繳納之程序費用並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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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 B(80), C(16), D(18), E(1) #633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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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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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9312

(A)於開始進行訴訟程序後,受訴法院得視事件之需求而依職權將事件移付調解以解決紛爭---O

參照403條法理,強制調解事件於起訴前應經法院調解,所以法院得視事件需求依職權調解。


(B)當事人於第二審程序時,亦得合意將事件移付調解---O

二審程序依照463條准用405條,調解得依照當事人聲請而行


(C)法院試行和解僅能以訴訟標的為對象而成立---X

377條-1,法院在定和解方案時,在當事人表明範圍內,斟酌一切情形,依衡平法理而定。


(D)法院之調解與訴訟上和解,均為法院所進行之程序,因此當事人所應繳納之程序費用並無不同---X

84條:和解成立,當事人可於和解成立日起三個月內聲請退還該審級所繳的裁判費三分之二。訴訟無此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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