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3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甲級:04203 測量─地籍測量#131216
年份:113年
科目:技檢◆測量-地籍測量-甲級
69. 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之平面位置如何測繪?
(A)他項權利位置圖,用黑色實線繪 製他項權利位置界線,並用紅色實線繪明土地經界線
(B)一宗土地同時申請設定二以上同一性質 之他項權利者,應在同一幅土地複丈圖內分別測繪他項權利位置
(C)測量完畢,登記機關應依土 地複丈圖謄繪他項權利位置圖二份,分別發給他項權利人及土地所有權人
(D)同一他項權利人在 數宗土地之一部分設定同一性質之他項權利者,應儘量測繪在同一幅土地複丈圖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