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9500 就業服務 乙級 工作項目 01:職業介紹、人力仲介及外國人引進、聘僱、管 理事項 701-750#130352
年份:114年
科目:技檢◆就業服務-乙級
713.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勞工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但有下列哪些情形者,雇主得在工作時間內,另行調配其休息時間?(A)實行輪班制(B)工作有連續性(C)工作有緊急性(D)雇主需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