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有關公權力行政與私經濟行政之區別實益,何者敘述錯誤?
(A)私經濟行政係由國家立於私人地位,以私法型態所從事之行政活動,如發生爭議,應循民事訴訟救濟
(B)人民因公權力行政受有損害,可根據國家賠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國家賠償
(C)人民因私經濟行政受有損害,應依民法相關規定請求賠償
(D)私經濟行政和公權力行政,均須同樣適用行政程序法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0), B(83), C(91), D(2711), E(0) #487020
統計: A(100), B(83), C(91), D(2711), E(0) #487020
詳解 (共 4 筆)
#736726
行政程序法僅適用於公權力行政,私經濟行政應回歸私法。
46
0
#863275
公權力行政指國家利於統治主體之地位,適用公法規定所為之各種行政行為。受依法行政原則之支配,適用行政程序法及國家賠償法。私經濟行政則是國家立於私人之法律地位,並在私法支支配下所為各種行為,雖包含於行政之意義中,然而係受私法自治原則之支配,無行政程序法及國家賠償法之適用。
13
0
#1042839
眼花 錯了不該錯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