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公共救助基礎可追溯至濟貧法案(Poor law),關於現代公共救助與濟貧法案關係,下列敘
述何者錯誤?
(A)濟貧法案向教區地主抽濟貧稅的規定,是政府以稅收辦理救濟先例,政府擔負起無力供養自身
者的救濟義務
(B)濟貧法案規定有能力的貧民,必須工作換取救濟,開現代以工代賑先例
(C)濟貧法案明定親屬責任及以居住地為接受救濟條件,與今日公共救助對象的資格相去無多
(D)濟貧法案以院內救濟為原則,現代公共救助機構式與家庭式兼而有之
詳解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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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分為院內救濟與院外救濟兩種,區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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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社會工作 首開機關式及家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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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 當代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三版)...

私人筆記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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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1伊莉莎白濟貧法: 1.濟貧稅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