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某甲失業在家,經常半夜無聊,為打發時間便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後仍故態復萌,問警察機關可對之 為:
(A)三日以下之管收
(B)申誡
(C)留置
(D)移送該管簡易庭裁定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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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4), B(954), C(70), D(5103), E(0) #1809342

詳解 (共 4 筆)

#3063206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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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85條    有左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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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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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3851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拘留或新臺幣12000元以下罰鍰:
一、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以顯然不當之言詞或行動相加,尚未達強暴脅迫或侮辱之程度者。
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三、故意向該公務員謊報災害者。
四、無故撥打警察機關報案專線,經勸阻不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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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政府機關或其他辦公處所,任意喧嘩或兜售物品,不聽禁止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罰鍰或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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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378314
未解鎖
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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