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有關對擬任公務人員品德及忠誠之特殊查核,其權責機關、適用對象、規範內涵、
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應由下列何者另定辦法行之?
(A)法務部廉政署會同地方法院檢察署
(B)國家安全局會同法務部調查局
(C)監察院會同行政院
(D)行政院會同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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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 B(15), C(28), D(195), E(0) #1729285
統計: A(8), B(15), C(28), D(195), E(0) #1729285
詳解 (共 4 筆)
#3129543
公務人員任用法 第4條
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其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應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如係主管職務,並應注意其領導能力。
前項人員之品德及忠誠,各機關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必要時,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辦理。其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者,得辦理特殊查核;有關特殊查核之權責機關、適用對象、規範內涵、辦理方式及救濟程序,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另定辦法行之。
各機關辦理前項各種查核時,應將查核結果通知當事人,於當事人有不利情形時,應許其陳述意見及申辯。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機關任用人員應注意其品德、忠誠、學識、才能、經驗及體格,與擬任職務之種類職責相當,其中何者應於任用前辦理查核?
(A)品德及經驗
(B)品德及忠誠
(C)品德、忠誠及體格
(D)品德、忠誠、體格及經驗
初等/五等/佐級◆公務員法- 104 年 - 公職/初等/廉政-公務員法#18837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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