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一行為違反數行政法上義務之敘述,何者錯誤?
(A)違反情形皆為罰鍰時,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管轄原則均為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
(B)違反情形為罰鍰與其他種類行政罰,得併處;管轄原則為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
(C)違反情形皆為其他種類行政罰時,當種類相同如從一重處罰已足以達成行政目的者,不得重複裁處
(D)違反情形皆為其他種類行政罰時,當種類不同得併處;管轄原則為各該主管機關分別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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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28), B(141), C(112), D(175), E(0) #1525527
統計: A(328), B(141), C(112), D(175), E(0) #1525527
詳解 (共 6 筆)
#2765831
(A)應改成=>違反情形皆為罰鍰時,依法定罰鍰額最高之規定裁處,額度不得低於各該規定之罰鍰最低額;管轄原則為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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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283
A的答案應錯於最後一句話,管轄原則均為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應為處理在先的管轄機關(行政罰法3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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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6584
A 會錯純粹是因為他有例外狀況
數機關最高罰鍰金額相同 = 受理在先管轄
話說這種考法真的很讓人賭爛,出題者在學術上的優越感到底是多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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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5833
一行為違反同一行政法上義務,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處理在先之機關管轄。不能分別處理之先後者,由各該機關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或有統一 管轄之必要者,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指定之。
一行為違反數個行政法上義務而應處罰鍰,數機關均有管轄權者,由法定罰鍰額最高之主管機關管轄。法定罰鍰額相同者,依前項規定定其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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