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關於行政罰法時效之敘述,何者錯誤?
(A)行政罰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B)期間均自結果發生時起算
(C)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期間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D)時效停止,自停止原因消滅之翌日起,與停止前已經過之期間一併計算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 B(228), C(23), D(27), E(0) #1525531

詳解 (共 2 筆)

#1616891

選項(C)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期間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4
0
#1617110
原本題目:5.關於行政罰法時效之敘述,何...
(共 29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2
0